高校实验室PI的安全管理责任

2025-05-09 09:59:08 浙江翌萌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27

PI为英文“Principal Investigator”一词的缩写,最早出现在欧美的科研项目申请与执行管理过程。一般来说,只要申请人获得了项目资助,就可以认定为该项目的PI。相应地,这种“以PI为核心进行人力资源配置、以项目经费成本核算为核心进行财力资源配置、以实现科研资源共享为核心进行物力资源配置”的科研管理机制,成为流行于欧美的科研项目管理模式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里,针对独立研究基金的持有者,即资助项目的首席研究人员,也常被称为“实验室主任”或“研究组组长”。

在我国科研院所,特别是高等学校里,PI往往也是实验室的负责人,并在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本文将针对高校实验室PI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讨论。

PI为什么承担安全管理责任

兵无将而不动,实验室PI作为实验室研究项目的组织者和领头人,对实验活动的统领安排,实验室的安全运行管理,有着极为关键的领导地位。实验室PI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的不容质疑的重要性,在国内外已得到广泛共识。

如:2010年1月7日美国德克萨斯州理工大学(TTU)化学与生物化学系发生的实验室爆炸事故,美国化学品安全调查委员会(Chemical Safety Board,CSB)进行了为期一年多的详尽调查之后,在指出的多项事故原因分析中提及:

CSB在调查报告中还特意引用了美国化学协会(ACS)化学卫生与安全分会主席Kenneth Fivizzani的观点,即“ultimately the attitude of the principal investigator in any laboratory is more important than even best practice guidance, databases, or organizational restructuring(对于任何实验室而言,PI对待实验室安全问题的态度是最重要的)”。

PI承担什么安全管理责任

鉴于责任到位、各司其责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,在2019年颁布的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(教技函[2019]36号)》”中,根据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 谁负责”原则,明确指出“各实验室责任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”,要“把责任落实到岗位、落实到人头,坚持精细化原则,推动科学、规范和高效管理,营造人人要安全、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校园安全氛围”。

而在2021年12月颁布的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(教高信厅函[2021]38号)》中,亦明确“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”。当实验室PI在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、隐患整改、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,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等方面存在缺失或过错时,对于实验室事故自然也必须承担最严厉的责任追究。如针对2018年12月26日北京XX大学发生的垃圾渗滤液实验研究过程中的燃爆事故,作为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李XX教授,对事故发生负有“直接责任”,被司法机关进行了刑事责任追究。

与此类似,作为美国司法史上第一起因实验室事故产生的刑事指控案例,2008年12月29日发生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(UCLA)实验室的叔丁基锂燃烧,致研究助理Sangji Sheharbano死亡的惨痛事故,一直备受实验室安全领域关注。在此案例中,洛杉矶地区检察官以“有意违反安全条例”进行指控,将加州大学和实验室PI(Patrick Harran教授)一同告上了法庭,对实验室PI落实实验室安全的“主体责任”敲响了警钟。

在2023年发布的“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的通知(教科信厅函[2023]5号)”第七条,对实验室PI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了最新的界定,即:

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、隐患整改、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,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;

项目负责人(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)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,并制定防范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”。 

PI在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方面的困境

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,“我们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、……,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,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”。著名物理学家冯端院士指出,“实验室是现代化大学的心脏”,是科研探索新知识、培养造成人才等教学、科研活动的重要依托。因此,如何通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领域的新安全格局,为高校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与创新、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领域的新发展格局保驾护航,成为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。

在国民经济发展领域有句名言,即“坚守安全底线,决不能要带血的GDP”。在高等学校,决不能要带血的科研成果,也应成为师生们的共识。但令人遗憾的是,一线师生在关注科研成果产出的同时,对于实验室安全的关注非常少。在实验室运过程中,许多实验室PI还存在着“不出事故就是安全”的错误认识,在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义,对待实验室安全问题的态度还不够端正,尽管在口号上喊着“安全第一”,但思想上并没有真正重视,甚至部分师生还将实验室安全管理当作是对教学、科研工作的干扰或限制。教学、科研实验室的安全,已成为影响事校园和谐、保障教学、科研等各项活动平稳有序进行的重点领域之一,成为国家、社会,以及教育部等上级领导部门关心关注的焦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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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实验室PI在思想认识上的错误,安全责任意识的淡漠,以敷衍应付甚至抵触态度对待实验室安全工作,必然导致安全规章制度在一线实验室的执行落实流于表面,低级错误无处不在,风险隐患反复出现。而亦由于对实验室风险的漠视甚至纵容,为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。

如2016年3月16日,夏威夷大学马诺阿分校生物燃料研究实验室发生的实验室氢气、氧气、二氧化碳等混合气体的爆炸事故,其实在事故发生之前,实验人员Ekins-Coward就发现了“气体储罐存在静电积累和冲击现象”,并向指导者 Jian Yu博士进行了汇报;遗憾的是,实验室PI并未重视该风险,Jian Yu博士要求Ekins-Coward不要担心并继续开展实验。漠视并纵容风险的后果是,这名年仅29岁的博士后在“静电引爆气体储罐”的事故中严重受伤,右手臂从肘部上方被切断。惨痛的教训一再显示,实验室PI安全责任意识的淡漠,成为实验室工作的最大障碍,是实验室安全领域最严重的问题。

由于实验室PI在思想认识上的错误,安全责任意识的淡漠,以敷衍应付甚至抵触态度对待实验室安全工作,必然导致安全规章制度在一线实验室的执行落实流于表面,低级错误无处不在,风险隐患反复出现。而亦由于对实验室风险的漠视甚至纵容,为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。

【实验室安全知识、技能不足】

不可否认,实验室PI在理论知识、科研经验、学术交流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,但很多实验室PI在实验室安全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并不完备,甚至在某些安全知识方面存在误区。

由于安全知识信息掌握的不充分,在开展实验室研究活动,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时,就很容易出现偏差,对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难以进行卓有成效的指导或监管,放任实验人员一些贪图方便的随意行为,甚至不安全的实验操作。

如:对于实验室通风橱0.5m/s (0.35-0.75m/s)的面风速,以及泄露率的不了解,就只图操作方便,将视窗高高抬起,对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效果视而不见;

由于对防护手套的不了解,经常在化学实验过程中穿戴乳胶手套,而不是防护性能更好的丁腈手套;

因为不懂油脂在高压高纯氧气下的瞬间氧化反应,就难以理解和重视氧气气瓶及减压阀等对“禁油”的特殊要求,在操作中很容易减压阀混用;

因为不懂气体监测报警装置还存在选型及安装方面的差异化,在实践中就无法做到根据气体属性进行针对性选择和安装……

由于在实验室安全知识、技能方面的不足,导致实验室PI在规范实验室安全操作方面难以保证,为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。

【安全教育培训不足】

由于评价机制等因素的影响,实验室PI为了争取更多的基金课题,获得更多的科研经费,申报更高层次的科研奖项,在组织课题组开展学术交流,进行研究方案、技术路线的设计,解析实验数据,总结研究成果等方面普遍较为积极,但在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则明显薄弱,片面依赖学校层面开展的通识性教育,在落实具有学科背景、专业特点的针对性培训方面缺乏主动作为,部分课题组/实验室还会出现敷衍应付,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。从客观上亦影响了实验室研究团队的安全责任意识,导致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懈怠。

【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面临的现实困难】

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:“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、人才是第一资源、创新是第一动力,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,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”。

科学技术水平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。随着综合国力的快速发展以及科教兴国等战略的实施,国家、社会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持续加强,特别是近年来高等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,也吸引了大批青年科学家在高等学院、科研院所从事实验室研究工作。

高校的实验室建设以及开展的研究活动,都得到了快速发展,特别是新兴交叉学科的拓展,使得跨领域、跨专业的研究越来越普遍,实验室研究活动的复杂性越来越高。实验室研究活动的学科交叉、相互渗透的趋势,导致综合性的实验室越来越多,实验室里涉及化学、机械、特种设备、生物等各种复杂成分或危险因素的原材料、设备越来越多,越来越多的“跨界跨领域”的研究活动,使得实验室的复杂性以及安全风险与管控压力与日俱增,实验室PI势必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实验室安全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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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此同时,高校实验室在安全管理经验、标准等方面的滞后,使得实验室PI在实验室运行管理方面的管理措施、办法缺少行之有效的借鉴。特别是高校很多实验室在设计、建造并交付给实验室PI之前,缺少必要或有效的沟通,甚至为了给引进的新教师、新团队提供实验研究场所,将教室、办公室、会议室等改造成实验室,或者通过共用、混用实验室的方式,解决实验研究场所的问题。

上述林林总总的导致客观因素,使得实验室在利用运行过程中势必存在不科学、不合理等的窘境。而被迫进行的局部改造,以及通过见缝插针式的安置实验研究设施,分配实验研究区域,为实验室PI执行实验室安全要求,遵守安全规范,落实安全管理责任,也带来了现实性的困扰。

结 语 

实验室PI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中是非常关键的环节,对于规范实验室一线师生的安全操作,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设施,开展更具专业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,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与准入,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如何警醒并激发PI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意识,并开展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行动,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,仍将是任重而道远的工作。